《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》已于2016年7月14日經交通運輸部第15次部務會議通過,并經工業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商務部、工商總局、質檢總局、國家網信辦同意,現予公布,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。
第十四條 從事網約車服務的駕駛員,應當符合以下條件:
(一)取得相應準駕車型機動車駕駛證并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;
(二)無交通肇事犯罪、危險駕駛犯罪記錄,無吸毒記錄,無飲酒后駕駛記錄,最近連續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;
(三)無暴力犯罪記錄;
(四)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。
報名地點:菏澤交通高級技校(菏澤市丹陽路立交橋下)大門口向東交通局窗口
電話:0530--6077589
收費:68元
